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5日讯 买二手车可要精挑细选,不然选到有问题的车辆那就麻烦了。济南市民马女士在潍坊买了一辆二手车,没想到一次事故让她发现这辆车存在猫腻。
花钱买二手车 因被水淹出过险?
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20年11月份首付1万多元在寿光昊林车行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但是没想到2023年2月份开车上路的时候出现了意外。
“开着车的时候车辆失控,撞到路中间的栏杆上了,拖到修理厂,修理厂师傅说,拆车的时候看到控制台里面全是泥,说买的这辆车应该是一辆泡水车。”
为了弄清楚车辆是否被水淹过,马女士经过了多方核实。“然后我就在软件上、以及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当时保险公司跟我说的是2019年的时候这辆车就是已经定为全损了,理赔了10多万,就是因为水淹。”
从马女士提供的查询记录上,记者看到2019年8月份的维修项目是全损车,损失金额是108000元,而重要信息提示显示疑似泡水。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当时理赔的保险公司。
平安车险理赔部工作人员说:“就是台风水淹的,全损就是车子淹掉了,不修了,车辆给他拍卖掉了,拍卖公司给他一部分钱,我们给他一部分钱,全损拍卖的形式给他处理掉的。”
车行:别人的车 只收取车位费
寿光昊林车行负责人郎先生说:“车不是我的,这个地方是我租的,谁都可以把车摆在我这个地方卖,现在你眼前看着的这些车,有些车是自己收的,有些车是代卖的,还有些是同行别人的车。”
负责人郎先生解释,这辆二手车并不是他的,只是放在车行进行销售,他收取一部分车位费。“他摆上卖的时候,那个记录我也看了,正因为没有泡水记录我才让他摆上卖的,就那么简单。”
但是马女士说,当时部分首付款转给了郎先生,因此他无法推脱责任。
寿光昊林车行负责人郎先生说:“我承认有一部分钱转给我了,但是转给我的钱,我不知道什么钱,我确实收了8000来块钱, 手续你跑的,找谁签的合同,找谁买的车,先去找谁,如果是有问题的话也是他和我协商”
对此,马女士告诉记者,当时买车时,除了郎先生外,还有一名李姓人员接待了她。“把我们带到了昊林车行的办公室,协议是李先生手写的,当时付了首付款,是分别转给了李先生和郎先生,这个钱转给了他俩,肯定是跟他俩都有关系的。”
为了解决问题,记者和马女士也找到了李先生。
销售方李先生说:“我先问问怎么证明是我卖的,收定金能证明什么呢?”
对于车辆到底是谁卖的,李先生并没有给出正面的答复。
三方协商 卖方:不承认车被水淹
随后,郎先生和李先生以及马女士三方聚在一起共同商量此事,他们不承认是泡水车,三方没有达成一致,那马女士该如何维权呢?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山东伟弘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化冰说:“如果车辆购买人能够证明这辆车曾经进水,并且经过保险公司的理赔,那么购买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至于卖车人是否构成欺诈,是否需要赔偿,需要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进行判断。”
编后:既然遇到事了,那就好好解决,不能卖完车都否认是自己卖的吧,希望这件事能尽快处理好。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