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21-07-02 10:03:07
今年以来,潍坊市民政局以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加快推动协调机制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提高孤困儿童保障标准,积极申报省试点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致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长开展认真关爱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潍坊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潍坊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运同志担任组长,相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市文明办、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13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关爱保护包括孤困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
建立完善困境儿童信息数据库,向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困境儿童信息。潍坊市民政局组织对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完善困难儿童基础数据库,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监护责任人。截至6月底,全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130人,社会散居孤儿50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692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64人,重点困境儿童390人,为精准落实救助、关爱提供了依据。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为困境儿童提供志愿服务。潍坊市本级列支资金32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孤困儿童关爱。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及时向潍坊爱心义工、新时代社会组织、尚德义工等爱心组织提供名单,开展入户走访、心理辅导、精神慰藉等系列活动。5-6月,潍坊市民政局联合市新时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市爱心义工公益服务中心开展了“向阳而生·逆风而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行动3次,对筛选确定了困境儿童进行预警评估,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撑起“保护伞”,收益孤困儿童儿童237人次。
进一步调整保障标准,提高困境儿童生活水平。潍坊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调整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在去年底保障标准基础上普遍提高10%。其中,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7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936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4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9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78元。截至6月底,共为全市2781名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678.7万元。
积极申报全省试点,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潍坊市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成功申报为全省试点,开展此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对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万元,将惠及202名孤困儿童。
致信困境儿童家长及委托监护人,防止困境儿童发生溺水事故。为防止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发生溺水事故,潍坊市民政局致信困境儿童家长及委托监护人,防止困境儿童发生溺水事故,倡导“三个到位”。一是父母家庭监护职责要履行到位。未成年人的父母要切实履行好家庭监护职责,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外辛苦打拼的同时,要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保持与留守家人的联系,提醒受委托监护人随时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高安全自护意识,教育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要涉足水库、池塘、河滩等危险地区和低洼地带。二是受委托监护人要监护到位。受委托监护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管理,教育引导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掌握预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提醒告诫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远离水库、池塘、河滩等危险地区和低洼地带。三是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主任要职责履行到位。村居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要履行法定职责,关注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他们遇到困难或发突发情况时,及时向镇(街道)干部或中小学校老师报告,寻求必要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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