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3-19 11:18:03
近日,潍坊临朐县山旺镇赵某家人收到了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临朐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送来的20621元救助基金,赵某家人非常激动,对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一再表示感谢。
2021年02月20日, 76岁的赵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临朐县沿桲林村乡间道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临朐县223省道477号路灯杆处,正好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223省道由东向西行驶的关某发生碰撞,两人躲避不及,车辆侧翻。在此次事故中,赵某受伤严重,身体多处骨折。且赵某家庭困难,无力承担抢救费用。
事故发生后,办案民警立即联系医院先行救治,并通知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临朐救助服务站。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确定赵某符合抢救费用垫付条件,此后立即启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程序,为其收集材料申请上报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顺利申请到20621元救助基金,对治疗费用进行先期垫付,让赵某得到了及时救治。(尹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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