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21-03-17 19:01:03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17日讯 本是到青岛旅游路过潍坊昌邑,醉酒之下竟心生歹意,砸车玻璃盗窃他人财物。近日,潍坊昌邑市公安局雷霆出击,快速抓获两名盗窃车内财物犯罪嫌疑人。
3月13日,昌邑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潍水龙城小区停车场附近停放车辆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窃。民警立即出警,依托数字侦查多要素融合新型侦查机制,合成作战中心、刑警大队、东苑派出所争分夺秒,缜密侦查,在接报案24小时内成功锁定嫌疑人。根据掌握的线索,民警进一步展开分析研判,于3月16日将两名盗窃车内财物犯罪嫌疑人孙某某(男,40岁,黑龙江籍),杜某某(男,39岁,黑龙江籍)抓获,现场扣押盗窃赃物烟酒等一宗。
经查,孙某某与杜某某二人结伴,原计划从河北出发到青岛旅游,3月13日晚两人驾车途经昌邑,醉酒后窜至昌邑市文东路潍水龙城小区停车场附近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盗窃现金20000元以及烟酒等物品,总价值至少25000元。
目前,该两人已被昌邑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车内切勿存放贵重物品
提高自防意识是有效防止犯罪的第一道防线,案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车主防范意识淡薄,随意将贵重财物放置车内。
1.建议车主不要将衣物、挎包等物品放置车内。有时候,车主觉得衣服里面没钱、包是空的不要紧,但盗贼会以为有钱,最终砸窗盗窃。即便没偷走多少值钱的东西,但车窗重新安装,浪费时间,维修也需要费用,得不偿失。
2.不要随意停放车辆。驾车外出办事、购物及用餐时,不能一时图方便而随意停放车辆,应该将车辆停放至有专人看管的场所,也可以选择繁华路段的专门停车位。
3.不要在车内放置贵重物品。部分车主防范意识薄弱,停放车辆后,随意将贵重物品遗留在驾驶室仪表盘、副驾驶座、车后座、后车窗等显眼位置,无意中成为吸引犯罪分子的诱饵。无论车主下车时间多久,都不应该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
4.有条件的车主可以考虑安装报警系统。车辆的报警系统可以震慑犯罪分子,也便于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5.如果一旦发现物品被盗或者丢失,要选择第一时间报警。
闪电新闻记者 王文龙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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