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8-01 19:18:08
齐鲁网潍坊8月1日讯 7月31日10时许,诸城市公安局特警大队辛兴检查站队员在对217省道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张贴临时牌照的轻型厢式货车自西向东行驶,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紧跟前方车辆,在临近检查站时故意加速行驶,有逃避检查嫌疑。机警的特警队员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在民警要求驾驶员提供驾驶证及有效证件时,该驾驶员强作镇定,但说辞却漏洞百出,一会说忘记带了,一会说丢失了正在补办。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该驾驶员才将其手机中存储的驾驶证照片提供出来,并主动要求民警对其未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
执勤民警没有被驾驶员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反而对其反常行为产生怀疑,随即对其进行进一步核录核查。经核查发现,该车驾驶员于某,驾驶证已被交警部门吊销,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于某传唤至诸城市公安局城区办案中心,依法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于某2013年7月取得驾驶证后,于同年11月因在实习期内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2017年4月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于某并未接受上次的教训,抱着侥幸心理依然我行我素,于同年12月又因在实习期内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再次被交警部门吊销驾驶证。两次吊销驾驶证的经历没有让于某吸取教训,2018年12月,于某又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利益驱使和侥幸心理作怪,于某仍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继续无证驾驶。
目前,于某因多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被诸城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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