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31 22:34:07
齐鲁网潍坊7月31日讯 7月31日,寿光公安刑警大队反诈中心发布一则关于返还诈骗案冻结资金的公告。公告称,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部门将对受害人张某亮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最大限度减少其经济损失。
记者了解到,近日,寿光市张明亮报警称,曾有诈骗分子假借武警中队看守所人员的身份,向他购买玉米。在交易过程中,诈骗分子又让他帮助购买军用油电发电机。发现“有利可图”之后,张某亮通过银行网银分两次转账给对方,被骗金额为 258300元。接到报警之后,警方成功冻结涉案账户四级,冻结金额共计2368262.48元。按照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金额为184827.87元。
据悉 ,电信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电话、互联网等传播媒介,以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内发布范围很广,侵害面很大,所以造成损失的面也很广。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诈骗分子无论花言巧语,手法如何翻新,最后的目的就是要钱。因此,千万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更不可轻信陌生人提供的“致富信息”。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的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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