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4-05 00:54:04
齐鲁网潍坊4月5日讯 4月4日,记者从寿光市公安局了解到,为了鼓励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寿光市专门制定“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具体奖励分为6类评价实施:
一、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二、根据举报线索,打掉非法制贩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团伙,捣毁源头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千元至五万元奖励。
三、根据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气枪、仿制枪、改制枪等枪支及各类子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万元奖励。
四、根据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两万元奖励。
五、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五百元至一万元奖励。
六、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两百元至一万元奖励。
另外,为了提高群众举报积极性,寿光公安明确规定:对特别重大的查实案件,可不受奖励上限的限制。如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广大市民可拨打110向警方举报。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