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1-29 16:46:01
齐鲁网潍坊1月29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确保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成效,1月29日,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发布《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规定的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为以下界线所围成的区域。
北侧界线:自北海路与黄河东街交界处开始,沿汉江东街北侧路牙石向东延伸至白浪河东沿(海汇东路西侧)。
东侧界线:自白浪河东沿(海汇东路西侧)与汉江东街交界处开始,沿海汇东路向南延伸至至长江西街。
南侧界线:自长江西街与白浪河交界处开始,沿长江西街南侧路牙石向西至北海路。
西侧界线:自北海路与长江西街交界处开始,沿北海路西侧路牙石向北至汉江东街。
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行政区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在限制燃放区域内,《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区域或者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电话: 徐警官 18615088368 黄警官 18615088339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齐鲁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