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24 14:09:10
齐鲁网潍坊10月24日讯 10月24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公布了最新审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10月23日下午,寿光某村村民韩某兴、张某芸夫妇寻衅滋事一案受到公开审理,被告人家属等10余人旁听了庭审。
根据寿光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夫妇自2004年以来占用村集体土地、湾塘,不缴纳土地承包费,经村委多次催要,拒不返还,给村集体造成损失。2016年5月,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夫妇谎称村委停电不提前通知,造成其养猪场五十余头猪死亡,要求村委赔偿人民币四十万元,并多次上访。2017年9月,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夫妇因纠纷私自扣押他人轿车一辆,在公安机关下达告诫书令其返还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情况下,仍旧拒不返还。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韩某兴、张某芸多次强拿硬要、任意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过程,在审判长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因案情复杂,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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