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4-04 13:35:04
齐鲁网潍坊4月4日讯 4日,记者从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2018年潍坊市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保障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有序进行,教育部门制定了相关纪律要求和禁令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下年度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办学水平评估、教师师德考核、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民办学校信誉等级评价等相关处理。
多年来,潍坊市教育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除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外,另外还制定了相关具体政策:
严禁任何普通高中到初中学校、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
严禁初中学校、教师等阻止、干预学生合法选择志愿学校、擅自代替学生报名。
未经批准,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前招生、变相提前招生,或擅自补录学生。
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未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它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未参加学校招生考试的市外学生。
未经批准,普通高中不得以国际班、双文凭班等名义招生。
未经省教育厅备案,普通高中不得招收国际学生。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考生隐私,严禁将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拓展使用,严禁初中、高中学校宣传、炒作中考、高考升学率。
对学生信息实行严格管理,严肃查处泄漏学生信息的行为。
对艺体特长生提前组织测试报名的,要严格审核招生范围、报名资格,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接受报名。
此外,潍坊市教育局还要求各普通高中成立由考生家长、社会知名人士和新闻媒体等为成员的监督委员会,对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和推荐生专项测试等学校自主组织的测试进行现场监督,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对特长专业现场测试进行全程录像并保存至学生高中毕业。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给予全市通报批评、扣减下年度招生计划,纳入高中办学水平评估、教师师德考核、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民办学校信誉等级评价等相关处理。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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