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01 16:23:12
齐鲁网潍坊12月1日讯(记者 王亮家 李涛)12月1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建设。近日,临朐县普法办、临朐县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聘任法治校长的通知》,从政法各部门和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中聘任106名中小学校法治校长。
法治校长的产生主要通过推选及初审、培训、考察、聘任等四个流程组织实施。法治校长聘任工作坚持法治校长人选与学校双向选择的原则,对通过的考察人员,在与学校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由学校负责聘任本单位法治校长,聘期四年,颁发证书,聘用情况报县教育局备案。
为使法治校长工作不断创新,临朐县建立了法治校长职责考核办法,每年定期对法治校长进行考评,对在法治校长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受聘法治校长年度考核不达标、不称职的进行解聘调换。
聘任法治校长,目的在于积极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活动,预防和减少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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