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23 13:47:03
齐鲁网潍坊3月23日讯(昌乐台 张海燕 通讯员 李俊明)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稳定就业,服务产业兴县,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昌乐县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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