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晚报
2017-03-02 09:12:03
记者调查发现,入驻平台的小店良莠不齐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履行的责任,要确保网上展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并再次强调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餐饮企业须保证在店内就餐和外卖餐饮质量一致。3月1日,记者走访城区多家网络订餐店发现,虽然都是实体店经营,但餐饮卫生、环境等方面良莠不齐。
探访
小餐馆外卖生意火爆,路边摊自己送外卖
奎文区佳乐家新华店对面的胡西社区巷子里餐饮店众多。每天饭点,身穿各家制服的外卖小哥在这里来回穿梭。3月1日上午,记者在巷子里看到,这些餐饮店店面都不大,但几乎每家门口都贴有“百度外卖”或“美团外卖”的通知。还不到11时,有些店门口已停了三四辆送外卖的电动车。“我基本上每天都会过来取餐,我同事也有很多来的。”在一家鸡排饭门口等着取餐的配送员说,这家店面积虽小,但外卖生意很好。
“我们是平台上统一接单派送,要入驻平台,店家必须有营业许可证、实体店铺,不然进不了我们平台。”配送员王先生说,他送外卖一年多,发现很多小店虽然卫生看上去不怎么样,但生意的确火爆。
记者发现,不少路边摊也做起外卖生意。佳乐家新华店对面的巷子里,一个鸡蛋灌饼摊生意不错,满是油污的车身上也贴有“外卖”字样。摊主说,虽不能入住网络订餐平台,但他家可以自己送货上门。“你记下电话,如果量多的话,我亲自去送。”摊主说。
酒店大厨统一做菜,有的还会标上厨师号
随后,记者登录饿了么、美团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发现,我市不少大酒店也开通了外卖服务,菜品十分丰富,大都是20元起送,价格相对店内消费稍低,不少酒店月销售量在1000单左右,网上评价的口碑也比较好。
临近中午,记者在新华路与民生东街交叉口附近的一家酒店看到,来取餐的配送员络绎不绝。而从外卖平台上看,该店的朝天锅、特色热菜、经典凉菜等都很受喜爱。该酒店负责人介绍,外卖是消费者的一大需求,对酒店而言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途径,因此他们保证外卖菜品与店内消费菜品品质一样,全是由大厨统一烹制,同时为了保证卫生,他们专门订做了优质外卖餐盒进行打包,“因为食品到消费者手中需要时间,所以我们尽量推一些口味不太受时间影响的外卖菜品。”
“我从潍坊大酒店订过两次外卖,分量和品质都可以,他们还在每个菜品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这道菜是由几号厨师烹制的。”奎文区李家小区居民张先生说,网上订外卖最关心品质,店家把厨师号贴出来,也是一种诚信做法。
消费者
多关注价格和口碑
奎文区帝景苑小区的杜女士经常订外卖,手机上安装了两个订餐APP。“网上订餐方便,菜品丰富,不少店家还经常推出‘特价菜’或‘满减’活动,比到店里消费还实惠。”杜女士说,她每次下单前,都会查看店家详情,再浏览一下网友评价,如果发现有一两个不好的评价,基本上就不再下单。毕竟食品制作过程是否卫生、安全,都无法得知。
周先生在健康东街与潍县中路交叉口附近上班,离家较远,午餐基本上都是靠外卖解决。“叫外卖也是不得已,比较担心卫生。”周先生说,他一般会选择熟悉的店铺订餐,但不排除会被一些广告“诱人”的打折店铺吸引,“毕竟也想换换口味”。当被问及是否关注店家的基本信息时,周先生坦言“不是很了解”。“叫外卖时,我更多的是关注价格和菜品,对店家是否有实体店及餐饮执照等还真不了解,也不可能去现场考察。”周先生说。
监管
国家正式文件下发后,我市制订监管办法
去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后,我市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网络订餐专项检查,对全市100多家开展网上订餐业务的门店进行了摸底,从证件许可、票据留存、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网络订餐门店良莠不齐,部分门店存在索要票据不全、食品加工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的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店,我们当即进行了整改,同时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目前潍坊的网络订餐整体环境良好。”3月1日,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由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由总部进行统一管理,目前没具体政策要求其必须在本地食药监部门备案,我市食药监管部门难以掌握所有入驻商家的信息,很难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网络订餐监管难度大。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指出,要严格互联网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等新业态监管,落实网络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必须履行好相关责任,确保网上展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这就是确保线下生产经营者必须是实体店,而不是“黑作坊”。还要确保送餐过程食物不被污染,因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台挑选指定的;要确保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因为消费者是在平台上订餐并结算的。
该负责人称,《征求意见稿》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履行的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对地方监管网络订餐提供了办法,文件正式下发后,我市将据此制订相应的监管办法,对我市网络订餐展开专项检查,确保网络订餐环境的安全。
朋友圈里卖食品,目前仍处于监管空白
另外,记者从市食药监局获悉,目前微信朋友圈食品维权案例也越来越多。目前这类借助微信平台销售食品的微店,其经营模式基本上是依赖于朋友圈的口碑相传,大多没有实体店,而且销售的食品多是自己在家制作,调查取证困难。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这些没有营业执照的卖家们只需关闭虚拟世界中的店铺或注销微信号,就能彻底消失,消费者维权很难。
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科工作人员说,微信朋友圈内的食品流通是一种新的经营业态,目前国家尚无具体的监管办法,属于监管空白。朋友圈内的食品经营活动又不同于网络订餐,没有第三方平台,且多数销售者压根没有食品营业资质,难以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不过,我国法律早已明确规定,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记者 陈静静 窦圆娜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