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晚报
2017-01-25 08:44:01
青州法院庙子法庭近期受理了一起涉及63名农民工讨薪的强制执行案件,该案的执行过程可谓一波三折。1月24日,记者从庙子法庭了解到,双方达成了分期清偿的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支付部分工资款,余款在未来3年零3个月的时间内按月支付。
工资已拖欠多年
李某等63名农民工自2010年开始在青州王坟镇一家食品公司务工,该公司由苏某、汲某夫妇共同出资创办,双方各持50%股份。
由于苏某、汲某夫妇没有学习过经营知识,公司的财务管理混乱,经常将个人银行账号用于公司资金结算,公司资金时常挪作个人使用,出现了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而这种状态,从公司成立之初便一直存在。
2014年开始,食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63名农民工的工资也一拖再拖。转过年来,公司便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后经结算,公司累计拖欠工资76万余元。当年,在王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为:公司在2015年—2017年3年时间内还清所欠工资,每年年底前,支付所欠工资的三分之一,公司股东之一苏某及其父亲、弟弟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后,食品公司未履行第一笔还款义务,上述3人也避而不见。
判决生效未见钱
63名农民工无奈之下,于2016年2月起诉至法院,该案从立案之初,作为被告的苏某、汲某夫妇及苏某的父亲、弟弟便从未露面,因公司与作为公司股东的苏某、汲某夫妇存在财产混同,法院于当年4月判决:食品公司支付李某等工资共计76万余元,上述几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农民工们仍是分文未见,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庙子法庭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多次联系几名被告,苏某、汲某夫妇一直称没钱偿还,而另外两人则称,食品公司不是他俩的,不应由他们清偿。
对于该案的执行,执行人员在经过充分了解后才感到压力很大,因为食品公司还涉及其他纠纷,而且公司财产已被处置。虽然查封了苏某弟弟位于城区内的一套房产,但该房产已经因为另一起案件被先行查封,其剩余价值显然不足以抵偿农民工的工资,而苏某的父亲已年过六旬。这些情况意味着,63名农民工的讨薪之路将困难而漫长。
终达成和解协议
2017年年初,庙子法庭先将苏某等人传唤到庭,法庭负责人钟长亮及执行员曲文涛与他们长谈了近2个小时,向其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明理,苏某夫妇曾流露出日后另起炉灶做买卖的意思。执行人员用法律结合案例的形式,一再讲明如因拒不履行判决而加入黑名单,以后在出行、贷款等多方面会受到限制,影响其日后的生活生产。几人经过反复思考,最终承诺会全额清偿债务,但眼下囊中羞涩,只能先支付一部分,至于清偿期限,需要与农民工们协商确定。
看到几人有主动履行的意愿,执行人员立即联系李某等3名农民工代表来到法庭,协商还款事宜。双方见面后没有以往的你争我吵,而是都不停地诉苦。执行人员表示,双方各有难处,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还款事宜。经协商,双方达成分期清偿的执行和解协议,苏某等人先支付部分工资款,余款利用3年零3个月的时间按月支付。
记者 陈怀禹 通讯员 安兆宝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