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壹点
2021-06-18 10:27:06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旅游境内外客源市场,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6月16日,潍坊修订并重新印发了《潍坊市旅游地接奖励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分为七条,前四条分别为实施对象、奖励条件和标准、明确申报材料等;第五、六条分别明确奖励资金的审定、申报、使用和管理途径;第七条为附则,附则中明确了实施主体、实施日期和有效期限。
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主要有两方面变动。根据新《行政处罚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通报批评”作为行政处罚方式,不适宜继续作为规范性文件的奖惩依据,特对《潍坊市旅游地接奖励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四款进行修改。此外,根据《潍坊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第三项第五条,将从潍坊市外同一地区,改为从潍坊市外一次组织自驾车40(含40)台以上,过夜游客不少于120人的,按每人50元奖励(不再计入旅游人数累计奖励)。
《实施细则》奖励对象为组织潍坊市外团队(一次不少于10人,含10人)游客来潍坊开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游览活动的本市旅行社(含外地旅行社在潍分社)。申请年度累计地接(境外、境内)团队奖励,游客须至少在潍坊驻留1个夜晚,并游览2个(含)以上A级景区且发票价格之和大于30元。申请包机、包列奖励的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包机包列必须停靠在潍坊机场、潍坊地区火车站;所载的旅游团队在潍坊驻留1个夜晚,并游览2个(含)以上A级景区且发票价格之和大于30元。申请自驾游团队奖励,游客须至少在潍坊驻留1个夜晚,并游览2个(含)以上A级景区且发票价格之和大于50元。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只可选择一项奖励,资金奖励不累计叠加。
年度累计地接奖励:年度累计向潍坊输送境内游客满10000人按20元/人奖励(不足10000人不予奖励),超出10000人的部分按30元/人奖励。年度累计向潍坊输送境外游客(含港澳台)1000人(含)以上2000人以下,按40元/人奖励,2000人(含)以上,按50元/人奖励。包机、包列奖励(不再计入旅游人数累计奖励):国内旅游包机一次性输入120人(含)以上的团队,按100元/人奖励;包列一次性输入400人(含)以上的团队,按30元/人奖励,其中住宿四星级(含)以上酒店的团队,在原来30元/人奖励的基础上,每人额外增加10元/人奖励。自驾游团队奖励(不再计入旅游人数累计奖励):从潍坊市外一次组织自驾车40台以上,人数不少于120人(含),按50元/人奖励。
《实施细则》通过奖补旅行社引进外地过夜游客,缓解了旅行社因疫情导致运营不景气的艰难处境,增强了旅行社对市场经营信心不足的问题;通过奖补旅行社引进外地过夜游客,调动了旅行社主动宣传推广潍坊文化旅游资源,引进外地游客的积极性,解决潍坊地接旅游市场不够活跃,过夜游客少等问题。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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