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1-26 17:33:01
齐鲁网潍坊1月24日讯(昌乐台 邵光伟 隋海鹏)1月23日上午,昌乐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县委书记、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卞汉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振元共同为县监察委员会挂牌。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标志着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又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1月1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经法定程序选举,孙振元当选为昌乐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现场向宪法宣誓。在随即召开的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根据孙振元提名,表决任命了于建民、宋云峰为昌乐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高永幸、杨明杰、徐凯、卜祥军为昌乐县监察委员会委员。随后新当选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场向宪法宣誓。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自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开以来,县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践行“四个意识”、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县委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县委书记任“施工队长”,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先后5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和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工作,蹄疾步稳、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详实的“施工图”,压实责任、倒排工期,县纪委负起专责、牵头推进,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统筹做好前期筹备、人员转隶、机构调整、编制划转、合署办公等工作。县监察委员会组建后,完成转隶9人,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设至7个,监督执纪部门达到11个,占内设机构数的78.6%,监督执纪部门编制数占总编制数的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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