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26 09:46:12
齐鲁网潍坊12月26日讯(青州电视台 李子君)日前,青州市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确定农村特困人员护理标准。
调整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800元提高到4100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6100元提高到6200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暂不提高,继续按每人每年4500元标准执行。同时,确定农村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即完全丧失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360元、部分丧失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250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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