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7-18 10:43:07
齐鲁网潍坊7月18日讯(青州电视台 王振环 )日前,记者从青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针对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今年8月1日开始截至9月12日,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含)1000元,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期限不短于5年,最长期限不超过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
今年生源地助学生信用贷款办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青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刘彦主任告诉记者,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有效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的一种方式,由青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受理相关申请。贷款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含)1000元,普通本专科学生、预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期限最短不短于5年,最长期限不超过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
今年生源地助学生信用贷款现场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办理地点:海岱初中(8月1日—8月30日,地址:青州市范公亭东路3411号,青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面)公交路线:汽车站乘22路、办事中心乘23路、老火车站乘36路到国税局站下车。青州市教育局(8月31日—9月12日,地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801号,老电视台,长城大酒店东500米)公交路线:汽车站乘22路、办事中心乘23路到教育局站下车,联系电话:3235220。
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据了解,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一定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同时,学生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记者了解,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同时,应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其他监护人情况年龄必须在25-60岁之间(父母健在的共同借款人必须为父母)。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今年助学贷款与以往不同的是,采用电子化合同,无纸化办公,另外,贷款对象还新增加了预科生的贷款。”刘彦主任告诉记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高中预申请学生和续贷学生不需要再盖章。续贷学生不需要学校开证明;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然后再到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
那么,要办理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需要走哪些流程?记者了解到,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出示并提交相关材料。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双方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高校在校生携带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要出示双方的户口簿原件)。
此外,还要向工作人员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持申请表前往高中学校或村(居)委会或镇街民政部门任意一家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写上联系电话。提醒经办人签字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且保证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否则视为无效。在校生如果学生证原件丢失,可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代替。
学生到高校报到后,可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此外,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号码95593,面向全国提供助学贷款咨询解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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