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2021-07-03 14:25:07
为给外来务工、零散就业者和用工者提供就近方便快捷服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优化提升市容形象,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规范零工市场加快建设“零工客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至少规划一处“零工客栈”。
通知指出,“零工客栈”建设要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从方便零工和用工者找活用工出发,科学布局,合理设点,规范赋能,优化环境,为零工和用工者提供快捷方便服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严禁以加强管理为名,变相抬高务工门槛,增加劳工负担;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辖区内“零工客栈”规划建设、管理服务主体,负主体责任;要坚持长效规范原则,按照规划建设规范、服务主体合规、工作队伍专业、运营管理长效的要求,建设和管理“零工客栈”,确保规范建设、长效运行。
通知强调,“零工客栈”建设要科学规划布局,认真研判城市建设规划和资源禀赋,充分考虑零工和用工者需求及便利度,着眼当前,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布局,同时,建设规模要与当地零工流动规模和需求相匹配;要规范建设配置,服务场所、服务用房和配套设施建设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保证能够安全放心、顺畅长效使用;要逐步完善功能,建成初期要具备洽谈交易、停车、遮风避雨、防暑防寒、秩序维护等基本功能,运行服务过程中,要不断充实完善政策咨询、信息对接、矛盾调处等功能;要健全运行机制,组建“零工客栈”管理运行办公室,负责“零工客栈”管理运行,可聘请第三方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确保运营规范。同时,要加强疏导引导,不断优化服务,落实资金保障,分步推进实施,逐步实现“零工客栈“一条龙”“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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