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2020-03-06 09:38:03
3月5日记者获悉,修订后的《潍坊市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提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按程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统一进行评估。市区内拟出让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或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委托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区政府在综合考虑土地公示地价、评估价格、土地成本、区域配套以及房地产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出土地起拍价格和竞买保证金的工作建议(竞买保证金原则上不低于起拍总价的50%),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财政、住建等部门及相关区政府、土地评估专家等集体研究后,提交市政府组织集中会商确定。市区房地产供地工作实行市审批、区供地的分级负责办法。
此外,修订后的《潍坊市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还严格出让管理,在推动实现土地熟化由政府主导的基础上,拓宽供地信息发布渠道,增强土地市场的开放度。凡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参与报名竞买。
发布出让公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合理把握市区房地产用地供应时序,严格按照供地计划,分期分批在主流媒体和中国土地市场网、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搭建土地供需双方对接平台,吸引更多高层次市场主体参与潍坊城市建设。
组织网上交易。市土地储备中心或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组织网上交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加强对网上交易的监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网上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突发状况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改进房地产用地出让方式。灵活确定房地产用地竞价方式,探索对部分地块实行设立最高限价,当网上交易达到最高限价后采取“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出让土地,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严格“搭配出让”,实行“双合同管理”。住宅用地可与产业用地(工业、商业等)搭配出让,单次“搭配出让”宗地原则上不超过3宗,搭配住宅用地的规模由属地区政府会同招商部门根据产业状况等统筹确定,并制定“搭配出让”的《产业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合同文本》作为供地方案和土地出让公告的附件。土地成交后,用地单位需先与属地区政府或产业主管部门签订《产业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合同》后再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属地区政府负责对产业履约行为进行监管。
规范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及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2亿元(含)以内的,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为2亿元以上的,应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逾期超过180日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解除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缴各区财政,市、区按比例分享,具体分享办法另行规定。
严格建设周期。受让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因不按期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失信企业名单,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恶意炒地囤地、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在门户网站和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向社会公开,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市区土地竞买。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与联动监管,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违约用地行为,维护市区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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