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2020-01-22 09:43:01
记者从市安委会获悉,2019年12月份,我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51起。其中,寿光市60起,高密市27起,昌乐县18起,滨海区15起,寒亭区6起,青州市6起,诸城市5起,潍城区4起,昌邑市3起,临朐县2起,安丘市、坊子区、奎文区各1起,市应急局直接查处2起,共罚款258万元。
典型违法案件有:寿光市潍坊嘉华医疗产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9万元罚款。昌乐县潍坊新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滨海区潍坊益华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0.9万元罚款。青州市东建石化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0.6万元罚款。昌邑市山东瑞恒纺织有限公司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应急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0.6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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