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2019-11-21 13:56:11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授予淄博市博山区、平阴县洪范池镇、济南市市中区兴隆街道青桐山村等3个县(市、区)、53个镇(乡、街道)、530个村居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居称号的通报》,我市51家单位分别被授予省级森林城市和森林乡镇(村居)称号。其中,青州市获评“山东省森林城市”;青州市弥河镇、安丘市大盛镇、高密市阚家镇、昌邑市饮马镇、昌乐县高崖水库库区等5个镇获评“山东省森林乡镇”,奎文区广文街道松鹤园社区、潍城区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上二甲村等45个村居获评“山东省森林村居”。
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居“四级联创”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取得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国家级森林城市1个,省级森林城市2个,省级森林乡镇18个,省级森林村居125个,总数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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