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7-19 16:29:07
齐鲁网潍坊7月19日讯 7月19日上午,潍坊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7起打击非法“带路”和非法中介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成功破获苑某星等人非法销分案
2019年7月,市局会同奎文分局成功破获苑某星等人非法销分案,先后在青岛、枣庄、潍坊等地抓获涉案成员6名,其中3人予以刑事拘留。经查苑某星、王某、任某英等人在微信圈发布销分信息,通过抢单报价、层层转包、顶包处理等方式,实施违法销分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成功打掉昌邑赵某龙非法“带路”犯罪团伙
2019年6月,市局会同寒亭分局成功打掉昌邑赵某龙非法“带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团伙自2018年5月以来,通过非法获取警务活动信息“看道”“领车”、经营停车场等方式非法获利40余万元。
成功打掉王某腾非法“带路”犯罪团伙
2019年5月,诸城市局成功打掉王某腾非法“带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冻结涉案资金180余万元,扣押作案手机20余部,查封房产5套,扣押作案车辆10辆。该团伙自2016年以来,向途经诸城的货车及本地翻斗车等货运车辆,收取每辆车每月600元到1500元不等的“保路费”,有组织的采取盯梢、蹲点、贿赂等手段,对抗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非法获利近千万元。
成功打掉以郇某美、窦某为首的非法“带路”犯罪团伙
2018年9月,临朐县局成功打掉以郇某美、窦某为首的非法“带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扣押涉案车辆5辆,查封房产1套,扣押对讲机23部,冻结涉案资金100余万元。该团伙自2013年以来,采取暴力闯关、闯卡、闯红灯等手段“领车带路”牟取暴利,公然对抗检查处罚,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高某波等人阻碍执行公务案
2019年7月9日,市局交警支队侦查大队根据线索对高某波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高某波自5月起在孙某敬指使下,驾驶白色越野车在宝通街潍城与昌乐交界处以“蹲点”方式搜集执勤警车信息,并通过微信群向超载货车车主及驾驶员通报位置,为违法车辆逃避处罚提供方便。依据查明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高某波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孙某敬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房某生等人诈骗案
2019年7月1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潍坊陆洋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员房某生伙同其妻子蒋某霞利用职务借机敛财等问题。经核查,该公司驾驶员考务中心员工李某东、邢某勇、房某生及其妻子蒋某霞在驾驶人考试科目三考试中,伙同华洋驾校教练王某光,利用考生对驾考流程不熟悉情况,以在科目三考试中为考生提供帮助为幌子,诈骗多名考生钱财。依据查明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某生、蒋某霞、邢某勇涉嫌诈骗,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王某光涉嫌诈骗,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7月18日,拒不到案接受调查的李某东,迫于法律压力到市局交警支队侦查大队投案自首,其行为涉嫌诈骗,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董某强等人提供虚假证言案
2019年3月21日,董某强通过微信群认识发布“收分”信息的刘某军并与其联系,刘某军将信息提供给办理非法销分的社会人员于某军。在刘某军和于某军的指使下董某强用自己的驾驶证为他人处理两条12分违法行为。其中,董某强非法获利2200元,刘某军和于某军获得数额不等的非法收益。依据查明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刘某军构成提供虚假证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董某强涉嫌提供虚假证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7月18日,拒不到案接受调查的于某军,迫于法律压力到市局交警支队侦查大队投案自首,其行为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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