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2019-07-02 16:58:07
近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方便市民生活,我市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了“共享厕所”向社会开放工作。截至目前,已经有333家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商铺、酒店、银行、加油站、公司等积极响应号召,对外开放自有厕所作为“共享厕所”,为广大市民生活提供了便利。
据了解,共享厕所是指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单位、业户等,将符合条件标准的自用厕所向社会免费开放,与市民共享使用。推进“共享厕所”向社会开放,是满足市民如厕需求、确保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达标的重要措施,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引导形成资源共享良好风气的重要内容。通过开放“共享厕所”,形成以公共厕所为主、“共享厕所”为辅的城区厕所布局,达到有密度、有标准、有管理的“三有”要求。“共享厕所”由各区(市属开发区)统一制作悬挂标志牌及导向牌,标明开放时间和提供单位。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二类标准进行管理,有专人负责保洁,达到管理卫生要求。不得擅自关闭、无故停用或采取其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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