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5-23 14:29:05
齐鲁网潍坊5月23日讯 5月20号上午9时,安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电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案件,涉案的16名团伙成员分别来自黑龙江、安徽、河北、河南、湖北、浙江六省,受害人遍布全国,涉案金额高达1630余万元,王某等16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据了解,该案涉案人员大都为“80”、“90”后,相当一部分人具有大学文化。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公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就有32册,共有16名辩护人出庭辩护。
案情回顾
涉嫌电信诈骗罪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份至2017年12月26日,被告人王某从被告人程某甲、滑某(另案处理)等人处,收集他人的成套银行卡(一套银行卡含3-4张一类银行卡、与银行卡绑定并开通短信提醒的联通手机卡、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卡回单),收到卡后,被告人王某将开卡人的信息登记在笔记本上,然后将部分银行卡制成“鬼卡”,所谓“鬼卡”,是指将成套银行卡中的联通手机卡替换出,放入无效手机卡。后被告人王某将含有“鬼卡”的成套银行卡,分别提供给被告人赵某、孙某,赵某、孙某再将成套的银行卡卖给被告人彭某等电信诈骗分子,电信诈骗分子利用赵某、孙某提供的他人的银行卡实施电信诈骗。
被告人王某将替换出的联通卡分别装在20余个手机内,由其本人或被告人梁某、王某看守手机、接收进账短信提醒,电信诈骗分子利用王某提供的“鬼卡”实施诈骗成功时,王某根据进账短信提示查明进账银行卡信息,先行电话挂失该银行卡,后通知程某甲、滑某等“供卡人”,联系“开卡人”到银行办理书面挂失、补卡、取现,取出诈骗款后,被告人王某与梁某、程某甲等人按比例分成。
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被告人程某乙、余某、姚某、黄某因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并将银行卡直接或间接提供给诈骗分子使用,被公诉机关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提起公诉。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被害人陈述、书证、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上述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分别发表各自的辩论意见。
目前历时3天的庭审已结束,因本案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多,合议庭将在充分合议的基础上择日进行宣判。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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