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3-28 17:35:03
齐鲁网潍坊2月28日讯(通讯员 朱昌宇 马丽娟)近日,昌邑市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亲商、安商、护商,开创政商交往新局面,打造风清气正、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畅通沟通渠道。从公职人员与企业两个角度明确了什么是健康的政商关系。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包靠领导每季度至少到企业走访调研1次。畅通政商沟通渠道,市、镇(街、区)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企业家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加大智慧政务建设,建立“昌邑市政商联系沟通服务平台”。
提升服务水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落实惠企减负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和负担。
厘清交往界线。列明了“正面”“反面”两张清单,明确公职人员可以参加的10种商务活动,鼓励阳光交往,主动靠前服务,严守“纪律红线”,不贪腐、不接受企业宴请、不推诿、不给企业添乱,明确了界限,划出了底线,彻底消除了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
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激励惩戒机制,将践行新型政商关系的情况纳入镇(街、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各项要求用制度机制加以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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