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9-02-26 11:25:02
齐鲁网潍坊2月26日讯 2月25日,潍坊市召开国家三部委赋予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试点于2019年1月31日获得国家批复,2月1日起施行。
潍坊市税务局在发布会上表示,试点政策是应对当前国际国内市场变化的战略调整,是对现有综合保税区政策的完善和补充,试点政策主要是便利企业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更有利于企业打通国内市场,因此,并不是所有区内企业适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有较大的内销需求;对国内采购业务包括原材料采购、物流、研发服务乃至增资扩产采购设备等有较大需求;需要大量从国外进口设备这三类企业比较适合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没有设定特殊的标准和条件,综合保税区区内存量企业和将来逐步落户并纳入海关监管的企业,可向潍坊综合保税区主管税务机关、海关申请成为试点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另外,试点政策确定“一个原则”和建立“一个机制”。“一个原则”就是“企业自愿”的原则。允许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模式、产品的内销和外销的比例,以及使用进口料件和国产料件的比例等情况,自己决定是否参加试点。建立“一个机制”就是退出机制。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满36个月的企业可申请退出试点。退出试点后,恢复执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非试点企业税收政策,且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试点。
赋予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是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创新政策,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国内外市场需求和变化规划调整运营模式。政策实行后,区内企业内销更顺畅,企业可直接向境内区外销售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制约内销业务扩展的制度性障碍得以消除;采购更便利,企业经营可以更加灵活,同时,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会促使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升直接采购国内货物的比重;发展后劲足,有利于企业重塑业务流程,优化供应链组合,选择科学发展模式,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同时,随着区内试点企业从国内直接采购原材料使用、出口和加工成品出口业务的不断扩大,拉动国内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和带动国内同业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效应也将进一步扩大。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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