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2-07 19:29:12
齐鲁网潍坊12月7日讯 目前,寿光全市上下正在迎接文明城市复审工作,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被列为从严整治、查处行列。12月7日,寿光稻田镇政府对外正式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社会秩序,保护群众身心健康,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举报监督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稻田镇创新制定违规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
记者了解到,本次“悬赏征集线索”主要包含9大类,即辖区内所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即无正规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环评、安评等)、无明确商标和国际明令禁止产品(不明产品)的小作坊、窝点等散乱污经营场所;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私自存放易燃易爆、危化品(包括私自灌装存储液化气、汽油)等影响居民公共安全的行为;易制毒藏毒、贩毒吸毒及疑似人员;非法买卖、持有、私藏枪支弹药行为;偷排偷放、乱倒乱泄等污染行为;制售、使用违禁农药及农业投入品行为;违法占地、违章建设行为;霸占集体资产、侵害公共利益、横行乡里、欺行霸市等霸痞行为;邪教、暴恐、组织非法活动、缠访闹访集体越级上访等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线索。
来电人需注意,本次举报实行的是电话举报,市民可拨打0536-5651503向受理中心提供线索。凡举报内容真实客观,举报人员、地点准确可靠,违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视情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奖励。对同一违规违法行为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对提供重要线索震慑效果明显的加倍奖励。
需要注意的是,对违法占地(包括私搭乱建、存砂洗砂、破烂收购点、大棚饭店等)、散乱污企业、维护公共安全等行为,村干部不主动监督举报,被群众举报或相关部门查获的,对相关村支部书记罚款500元,其他两委成员罚款200元,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列入农村干部考核。同时,镇政府将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各类举报行为进行查处,并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资料。凡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以及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冒领奖金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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