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31 12:54:10
齐鲁网潍坊10月31日讯 10月31日,记者从寿光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优惠政策,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特定人群可按要求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记者了解到,此次申报补贴的人群限定为2017年招用(安置)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已享受补贴政策及2018年新招用(安置)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其中,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针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公益性)岗位补贴针对公益性岗位安置或单位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据介绍,本次申领工作有严格的申报时间和补贴期限。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报时间限于2018年11月2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补贴期限为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为期3个月。另外,此次申报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范围限定也有明确贵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本行政区域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困难家庭大中专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为方便申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企业(单位)申请补贴,应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提交下列材料,并加盖企业(单位)业务公章,提交复印件的应标注“与原件一致”。具体材料包括:
1、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两项补贴申报审批表
2、寿光市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岗位补贴情况明细表
3、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5、潍坊市就业援助对象申报认定表(附: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6、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综合表(附潍坊市劳动用工变动备案花名册)和劳动合同
7、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8、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发票复印件
9、企业(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10、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此外,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变更。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应按时申报,申报地址为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人管中心13号窗口,咨询电话为0536-522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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