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10-23 17:29:10
齐鲁网潍坊10月23日讯 10月23日,记者从潍坊市质监局获悉,在潍坊市委、市政府日前印发的《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化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实施奖励扶持工程,推进质量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
健全质量激励机制
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发挥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作用,激励各行各业提升质量、追求卓越,鼓励企业和个人争创国家、省、市级政府质量奖,对获奖企业和个人按规定予以奖励,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激励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重视提升质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质量发展工作经费保障。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在上级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市财政对获奖者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首次获得潍坊市市长质量奖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检测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对新获得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服务名牌的,同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发挥财税金融政策引导作用
方案要求要探索建立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对企业开展标准制定、计量、检测等质量研发活动产生的经费,按照税法规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的共性研究和应用重点研发任务纳入全市科技计划。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支持企业运用保险手段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新产品推广应用,鼓励保险机构完善承保理赔服务,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建立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和社会招投标制度
鼓励政府部门向社会购买优质服务,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活动组织管理,督促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在制定采购文书和组织采购的全过程强化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严格采购和招投标项目履约验收,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加强联合惩戒,依法限制严重质量违法失信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鼓励支持管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的企业进入军事供应链体系,拓宽企业质量发展空间。改革社会招投标制度,将“质量第一”确定为招投标项目的最高价值导向,提升招投标项目质量。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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