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8-16 21:05:08
齐鲁网潍坊8月16日讯 近日,潍坊市首个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综合性、基础性规划——《潍坊市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7-2030)》已经获潍坊市政府批复。《规划》明文规定,全市户外广告将分为可设区、限设区、禁设区三区及禁止类、控制类两类进行管控,其中大型楼顶户外广告和立柱广告将逐渐予以拆除。8月16日,记者从潍坊高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在市里出台规划之后,高新区《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的通告》业已正式下发,要求9类户外广告必须拆除,4类必须改造提升。通过专项整治,确保市容市貌再上一个新台阶。
记者了解到,在潍坊高新区全区范围内开展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已吹响“号角。其中,9类户外广告必须拆除,包括: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超出审批期限、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附着于建(构)筑物设置的屋顶广告、窗户广告、桥体广告;一店多牌的,只保留一块;附着于公共设施的广告;立柱式、大型落地式的地面独立式广告;跨越人(车)行通道设置的牌匾标识;利用危房或可能危及建筑物和设施安全等位置设置的牌匾标识;LED单色滚动的屏幕、动态类的牌匾标识、使用高亮度或闪烁灯光的、使用低端喷绘材料的牌匾标识;党政机关、绿地、文物古迹、军事等不宜设置户外广告的地段,以及对城市空间和居民生活等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设置的各类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
另外,在高新区辖区内的以下4类户外广告必须改造提升,包括:年久陈旧失修、亮化设施显示不完整或无亮化设施的;文字、图案的规格比例不符合标准的;形式、色彩、规格与同一建筑物上牌匾不协调一致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需改造提升的户外广告。
需要广大商户注意的是,《通知》明确要求,2018年9月1日前为自行整改期,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予以罚款。对于9类必须拆除的户外广告,执法人员在拆除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拦。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闪电新闻记者 李杨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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