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7-04 15:50:07
齐鲁网潍坊7月4日讯 近日,临朐县出台《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誉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着力提高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诚信办学意识,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满足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促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办法》明确对全县范围内经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培训机构进行信誉等级评定,主要包括规范办学、办学效益、满意度、奖惩指标等内容,设定A、B、C、D四个等级,每年组织一次,以过程性评价与年度集中评价相结合,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对发生严重不良办学行为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予以相应调整。同时,对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建立信誉档案,将日常不良行为记入信誉档案,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信誉评价体系,信誉评价结果作为评优树先的主要依据,有序引导和保障民办教育机构健康发展。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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