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29 15:25:05
齐鲁网潍坊5月29日讯 近日,潍坊市质监局通报了2018年第8期行政处罚信息,本次共有两家单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潍坊市质监局处罚通报。
这两家单位分别是:高密市千野王鞋厂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男鞋,潍坊市质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规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288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的处罚。
山东寿光三星肥业有限公司生产伪造产地、伪造和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及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肥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潍坊市质监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9604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没收相关产品。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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