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17 16:56:05
齐鲁网潍坊5月17日讯 近日,记者从潍坊市发改委获悉,《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7〕126号)试行期将满,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等有关规定,潍坊市发改委拟定了潍坊市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如有意见或建议,市民可于2018年6月4日前反馈至潍坊市物价局收费科。
通讯地址: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10楼西区潍坊市物价局;联系电话:8090823;节假日值班电话:8090812;电子邮箱:wfwjsfk@163.com。
附件: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7〕126号)试行期已满,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潍坊市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环向缠绕气瓶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为200元;车用压缩天然气钢制气瓶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为240元。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标准中包含拆装费用,检验中需要更换零配件的,费用据实收取。
二、车载气瓶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验规程和检验周期,不得擅自增加检验频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三、该收费项目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自愿委托协议,提供税务票据,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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