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5-05 21:15:05
齐鲁网潍坊5月5日讯 5日,记者从潍坊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潍坊两级法院均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了组织领导。引导业务骨干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认清形势,统一了思想。重视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在重大案件的开庭审判、疑难案件的沟通协商、敏感问题的处理等方面,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在案件审判中,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和罪刑法定原则,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确保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遵循法定程序,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奎文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杨建德涉黑案,该案系王海岩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漏网逃犯,被告人杨建德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陈龙、徐中涛等五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五名被告人均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青州市人民法院审结后提起上诉的赵明洋、王桐等24人(其中犯罪集团成员14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其中的组织、领导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赵明洋,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和强奸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首要分子王桐因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潍坊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苏良敏等15人涉黑案,其中指控组织内成员9人,组织外成员6人。
寿光市人民法院正在审理张君彩等13人涉嫌抢劫罪、盗窃罪和寻衅滋事罪的恶势力案。
在下步工作中,全市法院将继续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在扫黑除恶方面的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非法放贷讨债等犯罪,快立、快审、重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体现依法严惩方针,确保打出声威和实效,切实维护全市城乡持续稳定,不断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向前。
闪电新闻记者 李涛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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