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2018-04-17 10:59:04
2018年3月份,全市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处罚120起。其中,昌乐县37起,寿光市32起,高密市26起,诸城市5起,青州市、临朐县各4起,安丘市、滨海区各3起,寒亭区2起,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各1起,市安监局直接查处1起,共罚款156.6万元。
典型违法案件有:滨海区山东鑫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昌乐百灵乐器有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罚款。寿光诺盟化工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安监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8万元罚款。青州市金山化工厂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安丘市潍坊联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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