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8-02-24 16:41:02
齐鲁网潍坊2月24日讯 2月24日,记者从安丘市发改局解到,为切实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安丘市根据国家、省和潍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对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安政办〔2015〕49号)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新的《安丘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新办法突出了信用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规范惩戒作用。
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其不良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或曝光,并记入信用档案:1、工程咨询机构在咨询评估中弄虚作假,或者评估结论严重失实的;2、设计单位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内容进行设计,情节严重的;3、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施工,情节严重或违法转包、分包建设工程的;4、监理单位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5、招标投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的;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的。
据介绍,安丘市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域的信用建设既保证了资源的有效利用,避免政府资金的浪费又为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创业软环境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对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做出示范表率。
闪电新闻记者 于刚 潍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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