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2-25 17:06:12
齐鲁网潍坊12月25日讯(记者 于刚)近日,记者从潍坊市发改委了解到,为畅通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渠道,让失信主体“知错能改”,青州市发改局积极与上级沟通对接,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信用修复机制。
据了解,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内,行政相对人要求撤下已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的,按照“谁生产、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行政相对人应提供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出具的书面材料,证明其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单位提供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同意撤销处罚信息公示的证明材料,通过潍坊 市发改局统一上报上级部门,公示网站责任部门在核实相关情况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但是,对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不予信用修复,公示期限内不得撤下。目前,青州市已有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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