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29 11:48:11
齐鲁网潍坊11月29日讯(记者 于刚)11月28日,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第11期行政处罚信息,本次共有5家单位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被通报,目前监管部门已对这5家单位做出了相关的行政处罚。
潍坊济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潍州路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阿托伐他汀钙片、阿卡波糖片等27种药品,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购进发票、药品检验报告等资质材料,且阿卡波糖片经协查为假药。
处罚:
1、没收氢溴酸右美沙芬糖浆、阿卡波糖片等27种药品;
2、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5倍罚款49957.50元;
3、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分期缴纳,已于2017年11月13日缴纳罚款2万元,剩余29957.50元于2018年12月31日前缴纳。
潍坊百姓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瑞安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阿司匹林肠溶片等药品,不能提供上述药品的随货同行单、购进发票、药品检验报告、供货单位资质证明等材料。
处罚:
没收扣押的酒石酸美托洛尔片等10批次药品;
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3倍罚款2421元。
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配制的医疗机构制剂复方苯甲酸酊,经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含量测定】项“水杨酸”不符合规定,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配制抽验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制剂复方苯甲酸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
1.没收查封的复方苯甲酸酊40瓶;
2.并处违法配制的药品货值金额1倍罚款1568元。
雅美化妆品(潍坊)有限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可婷花青素发用打蜡,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苯甲醇】项不符合规定。雅美化妆品(潍坊)有限公司生产抽验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760元;
2、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152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2280元。
山东美高斯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化妆品赋活紧致洁面乳、赋活紧致乳液,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4-羟基苯甲酸丙酯】项不符合规定。山东美高斯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抽验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176元;
2、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2352元。以上罚没款共计35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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