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11-15 15:43:11
齐鲁网潍坊11月15日讯(记者 于刚)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今年第8期医疗机构制剂抽检情况,经淄博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潍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淄博市博山区中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的7批次医疗机构制剂抽检不合格。
这7批次不合格医疗机构制剂分别为,淄博市博山区中医院配制的全虫胶囊(批号:161219,规格:每粒装0.2g),潍坊市皮肤病防治所配制的荆防止痒颗粒(批号:20170110,规格:15g/袋)、消斑玉容颗粒(批号:20160720,规格:每袋装15g),聊城市中医医院配制的柴胡疏肝合剂(批号:20170304,规格:240ml/瓶),郯城县皮肤病防治站配制的氢化可的松乳膏(批号:20170307,规格:30g),炉甘石洗剂(批号:20170312,规格:11%(以ZnO计)),复方尿素乳膏(批号:20170302,规格:30g),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为鉴别、检查等。
据了解,对于不合格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法对有关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山东省食药监局要求对于不合格产品及相应医疗机构,相关市局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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