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22 22:23:09
齐鲁网潍坊9月22日讯(记者 王亮家)9月22日,记者由潍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方便市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和高新、经济、滨海、保税、峡山)居民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按照潍坊市国土资源局部署,决定自2017年9月25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同城通办”,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时,可就近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级或各分中心办理。
不动产登记资料内容
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结果(包括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查封、抵押状况等)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等申请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职责分工
(一)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
1、有关涉外不动产登记信息、军队不动产登记信息,以及公、检、法、纪检监察等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2、其他因缴税、贷款、落户、入学、申请低保、申请住房保障等申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查询,按照“就近申请、市区通查、限时办结”的原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各分中心均可办理,申请人可自行选择市区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
(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查询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查询所管理的各区及开发区住建(房管)部门已移交的房产登记原始资料,以及市中心及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分中心新产生(2016年9月9日以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2、各分中心。负责查询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登记原始资料。
3、高新、滨海、经济、保税、峡山分中心。负责查询从住建部门接收的原房产登记原始资料、接收的林权登记原始资料及新产生(2016年9月9日以后形成)的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4、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分中心。负责查询从住建、林业部门接收的原房产登记、林权登记原始资料。
5、滨海分中心。负责查询海域登记原始资料。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需提交的材料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由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查询申请书及查询目的说明(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资料(原件、复印件);
有关国家机关查询的,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材料、工作人员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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