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潍坊日报
2017-06-30 09:16:06
6月29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潍坊市今年启动实施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将18类25种肿瘤分子靶向药或治疗其他疾病的特效药品纳入报销范围。从7月1日起,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的,可直接联网报销。在此之前购药以及到定点药店购药的,可凭有关资料原件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审核报销。
符合职工大病保险特药使用条件的参保患者可在特药医师处领取使用申请表,由责任医师协助填写,经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备案后,参保患者凭特药使用评估表及责任医师处方即可购药。按照规定,今年,职工大病保险特药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大病保险资金中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位参保患者最高给予20万元的补偿。为保障特药报销工作的顺利实施,潍坊市按照省里统一确定的“2017年上半年为过渡期,期间特药费用采取现金结算方式,即先由个人支付,后审核报销;过渡期满后,规范大病保险经办流程,纳入医保信息系统,实行联网即时结算”经办要求,提前谋划、加快推进,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参保患者提供便利。
(记者韩立新 通讯员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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