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28 14:07:06
齐鲁网潍坊6月28日讯(记者 李杨)记者从潍坊市农业局获悉,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依法监管水平,提高农资经营者依法经营素质,保障农产品质量,根据201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计划安排,结合山东省食安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和省农业厅《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潍坊市奎文区农林局于6月27日举办了《奎文区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培训班上就新《农药管理条例》、新《种子法》进行了解读,并就新形势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
本次会议对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当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其生产的农药相适应的厂房、生产设施和卫生环境;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和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所生产的农药是依法取得农药登记的农药条件,并经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批准。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同时,明令禁止收购、销售无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无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药。
据悉,参加这次培训班的人员有各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人员、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各街道农资经营单位负责人共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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