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26 09:22:06
齐鲁网潍坊6月26日讯(记者 李杨)6月26日,记者从潍坊市农业局获悉,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保监会山东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山东省20个产粮大县,面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记者获悉,此次入选山东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的共有20个,潍坊高密、诸城成功入选。试点县(市、区)和承保机构应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投保模式,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与提高组织化程度相结合,积极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服务功能,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投保。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户投保的,承保机构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制订投保清单,详细列明投保农户的投保信息,并由投保农户或其授权的直系亲属签字确认。 在承保理赔方面,承保机构应以村为单位,在村“政务公开栏”,或通过互联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等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为规范投保流程,要求承保机构杜绝不当竞争,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切实履行责任,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最大程度地简化操作程序,理顺操作流程,及时验标、核赔,及时拨付赔款,为农户提供最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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