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6-23 09:07:06
齐鲁网潍坊6月22日讯(青州电视台 陈海滨)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部河流推行河长制。早在2016年4月,青州市针对日益严重的水生态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究,在潍坊市内率先实行河长制,弥河、南阳河等6条主要河流成为首批河长制试行河流。今年以来,青州市在总结试行经验的基础上,将全市15条主要河流、27条镇村河流全部纳入了河长制管理。实行河长制一年来,共清理河岸350余公里,清运垃圾30多万方,关停企业和拆除违章建筑70余处,清理排污口50余处,栽种树木3.5万余棵,管理范围内保洁覆盖率达到100%。
一、坚持体制改革,进入治水新常态
一是整合部门职能,打破“九龙治水”格局。近年来,各地开展的一系列河流管护工作普遍收效甚微,很大程度上源于九龙治水格局。河道建设管理涉及规划、水利、国土、环保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虽能各负其责,但存在着工作责任不够明确,监管责任不够到位现象,无法形成治水合力。针对日益严重的水生态问题,青州市基于现实和长远,坚持生态强市,坚持改革创新,整合29个部门职能,形成治水合力,从根本上终结各管一块、各管一段的多头治水局面,进入“首长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共治”的治水新常态。
二是健全组织体系,实现河长“无缝覆盖”。市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市长任“总河长”;市级主要领导担任各河道“河长”;沿河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段长”;沿线各村支部书记担任 “分段长”。市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由分管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水利局、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从水利、环保、住建、国土、农业部门抽调10人组成办事机构,实行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牵头组织“河长制”落实情况考核等相关工作。
三是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2016年4月,青州市委、市政府出台《青州市河道河长制实施意见(试行)》,在6条试行河流开展水域管理、河道防汛、堤岸养护、河道保洁、绿化养护、清障拆违6项重点工作。2017年5月,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新精神,青州市委重新调整河长制组织体系,印发《青州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将河长制覆盖青州市全部河流,工作任务拓展到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领域,全面统筹了水里与岸上、上有与下游、治理与开发。同时对每项工作任务进行再细化,明确责任单位、制定专项方案,开展专项整治。
二、落实资金保障,夯实治水基础。
一是加大河道治理资金投入。近年来,青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生态强市、旅游强市战略,将治水上升为城市发展战略,与城市发展同步,分批次推进全市重点河道治理、管护。近年来,青州市先后投入约25.3亿元,完成了对弥河、南阳河、北阳河、大石河、茅津河等重点河道生态治理任务,通过河道治理提升了防洪排涝性能,改善了河道整体环境,弥河荣获“国家3A级景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国家级湿地公园”,阳河荣获“省级湿地公园”、“省级水利风景区”。
二是加大河道管理资金投入。青州市财政将“河长制”管护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每公里单侧岸线5000元/年标准进行补助。根据日常抽查及年底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充分调动镇街工作积极性,保证河长制工作的连续性。同时加大重点河流日常管理经费投入,市财政拿出专项资金对弥河、南阳河等重点河流实施集环卫、安保、巡查、绿化等一体的物业化管理。青州市财政每年投入河道管理的资金达到1300万元。
三、因地因河施策,探索管护多元化
一是在重点河流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落实机构编制及管护经费。近年来,先后成立阳河管理局、弥河生态林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南阳河、北阳河、弥河的管理,各管理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重点河流实行物业化管理。
二是将山区河流管理与多部门管理职能有机结合,整合力量整体提升。青州市河流管理与城乡环卫一体化、乡镇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护林防火、精准扶贫等工作高度结合。将镇街环卫工作向辖区河流范围拓展;在部分山区,将护河列入护林、护路工作内容,充分发挥防火护林队伍覆盖面广、管理经验丰富、情况处置迅速等优势,统一将辖区河流纳入日常巡护管理范围;将河长制工作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优先选取精准扶贫户作为水管员,负责日常河道管护。
三是对跨界河流实行联合执法,重拳打击跨界河流违法行为。部分边界河道管理难度大,存在盗采盗挖、偷排偷放现象,在全市开展涉河联合执法行动,河长牵头组织公安、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重拳打击,持续高压,严厉打击河道违法行为,对违法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是对全部河流进行问题排查,开展“清河行动”。各镇、村分别就辖区内河流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问题进行详细自查整改,市河长办委托中介机构对全部河流进行第三方测量、排查,以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建筑为目标,在全市开展“清河行动”。
四、强化考核监督,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将河长制列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制定出台《青州市河长制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每项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赋分,为河长、段长及分段长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导和方向,市河长办每年组织两次集中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河长制管护经费拨付相结合,奖优罚劣。
二是日常检查与专项督查并进。市河长办、督察局联合对全市“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问题整改意见。同时由青州市纪委牵头,水利、环保部门配合,邀请潍坊市水利、环保专家参与,对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对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情况进行问责,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在全市15条主要河流、27条镇村河流显著位置设置河长制公示牌,向社会公开相关河长信息及工作职责,拓展公众参与监督的渠道和方式。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对全面实行河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营造全民爱水、护水、治水的社会氛围,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环保组织、发展软环境监督员等群体也是社会监督的重要主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6-8198101,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6-8198101,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