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3-08 11:26:03
齐鲁网潍坊3月8日讯(记者 李涛)8日,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政府师范生培养战略,建立地校共同培养机制,增强实习支教实效性,潍坊市教育根据相关意见和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实际制定《潍坊市师范生实习支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实习支教师范生组织领导、实习培养、教学指导、日常管理、考核使用、生活保障、安全措施等方面做了具体说明。《办法》试行期二年,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要求,县市区教育部门每年5月、11月在充分掌握本县市区编制余缺、学校生源、师资结构等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实习支教师范生需求计划,上报市级教育部门。
在实习培养方面,《办法》明确要求,实习支教师范生应完成接收学校安排的实习教学、班级管理任务,积极参加学校教科研活动。每月完成教案不少于4个、听课不少于20节、撰写实习支教经验总结1篇。
在教学指导方面,《办法》明确要求,派出高校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熟悉中小学教育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对教学、生活、安全给予全方位指导。
接收学校负责从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骨干教师中遴选实习支教指导教师,明确实习指导工作职责,给予教学全程指导。
在生活保障发面,《办法》明确指出,接收实习支教师范生的县市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发放实习支教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列入省级财政困难县对口选派计划的,在省财政保障实习支教补贴的基础上,县级财政应予以生活补助。派出高校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顺利实施。
接收学校应妥善安排实习支教师范生就餐。有餐厅的学校按照教师用餐方案予以解决,未开设餐厅的学校通过社会化备餐、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予以解决。
按照“安全舒适、经济适用”原则,集中安排住宿,配备床铺、衣橱柜、桌椅等基本生活设施,具备降温取暖、洗澡洗衣、上网学习等功能,纳入镇街周转宿舍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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