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5-16 10:55:05
齐鲁网潍坊5月16日(青州台张娜 通讯员 刘永祥 报道)为切实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减轻职工大病患者的医疗费负担,按照上级要求,青州市进一步将未列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已通过遴选和谈判机制确定的部分肿瘤分子靶向药或治疗其他疾病的18类25种特效药品,纳入职工大病保险医保范围。
上述特效药品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从大病保险资金中给予60%的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位参保患者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补偿。
目前青州市已有23人符合享受该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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