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5日讯 对于酒醉驾违法行为,潍坊公安交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5日,潍坊公安交警将近期查获的酒驾案例进行曝光,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近日,杨某驾驶牌号为鲁G****2的小型轿车沿仲南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仲南路与五岭路路口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寒亭交警查获。
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于是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面对处罚结果,杨某悔恨不已,声称不该心存侥幸,触犯法律,这次也算是给自己长点教训。
2023年12月9日14时12分许,王某驾驶牌号为鲁G****9的小型轿车沿渤海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盛泰街与渤海路路口北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寒亭交警查获。
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于是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了解,王某在酒精麻痹作用下,心存侥幸,以为午后交警不会这么早出来查酒驾,便大胆开车上路,最终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3年12月4日12时57分许,王某驾驶号牌为鲁V****7小型面包车沿仲南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仲南路卢家码头村处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寒亭交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于是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驾驶员酒精含量为24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驾驶员王某曾于2022年6月1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寒亭交警处罚过,现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王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