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19日讯 近日,青州交警在辖区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摩托三轮车厢载有七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立即要求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人称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察觉到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精气味,有饮酒嫌疑,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驾驶人自称中午喝了一瓶啤酒,本不想骑车,但经不住工友们的劝说,一来因为路途较近,二来觉得中午不会有交警查车,所以勉为其难驾车上路。随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等四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合并做出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刘少君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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