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7日讯 昨日,闪电新闻报道了《5.8万从直播间里买的“质押车” 开了三个月就被拖走了?》,讲述了有购车人通过“潍坊宝锐”的直播间看车,买了以后没开多久车就丢了。如今有什么进展呢?
买“质押车” 没开多久却丢了?
新闻报道后,记者再次联系上了潍坊购车人张先生,他说,有两位购车人的问题已经解决,另外四位购车人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昨天有两个受害者已经联系到我,说是潍坊宝锐那边多少给赔了点,有一个是(加)赔了3万元,另一个是(加)赔了1万元。”
除此之外,仍有购车人找到记者反映有同样的遭遇,问题也是没有解决。
青岛购车人胡先生告诉记者:“2020年9月份的时候,去潍坊宝锐主播那买了一辆本田杰德,当时跟我说的是全款结清处置车,但是车开了两个月,11月份就莫名其妙没有了,被开走了。”
淄博购车人高先生也表示,自己的车开了一个月多一点就丢了。当时花了9.4万元购买,同样没处理。
那么,像购车人遇到的这种情况到底该如何处理呢?车商的行为又该如何监管呢?记者找到了潍坊市奎文区商务局了解情况。
商务局:在抵押期间车辆禁止买卖
李锡三介绍,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在抵押期间的车辆是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的。而对于辖区出现的这种情况,他们也会采取措施。“下一步,我们联系市场管理方,加强对二手车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提醒消费者,抵押车因为不能转移登记过户,存在极大风险,我们也将联合有关部门发布消费警示。”
另外,记者也从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廿里堡派出所了解到,如果购车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可以提供车商的相关信息。
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廿里堡派出所王所长介绍说:“要是走诉讼程序的时候,购车人要是有什么问题,比如说,对方当时因为是以公司的名义盖的章,负责人的信息购车人可能不清楚,我们可以帮助调取或者查证。”
采访当天,记者找到律师进行了咨询。生活帮律师团律师王化冰表示,所谓抵押、质押权的转让协议,实际是一种规避了法律规定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如果债权转让方未将实际情况说明,出现车辆被拖走的情况,应当承当赔偿责任。宣传销售车辆信息的人员,有责任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如果因为其虚假宣传而造成损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系恶意虚假宣传,那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编后:在质押期间的车辆禁止买卖,这是规定。作为车商,挣钱也要取之有道,如果越过了法律红线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另外,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买车一定要认准有信誉的车商,买手续齐全的正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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